第三十章 破阵-《鲜血之座,黑铁之冠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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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抽劈点挑、绞抖缠滑,战马如行驶在湖水中的快艇劈波斩浪,人潮向两边分开,安德的眼前突然一清——他竟然已经杀透了前军,来到中段。

    不过,这里可不像前阵那般混乱。

    安德冲破前阵的时候,其实是在行军途中,佐格骑士压根就没想到一个拿着棍子来到军前的人,居然准备冲击大军。

    所以他根本没下达列阵的命令,等安德真动起来手来,佐格几乎是第一个扑街的,没机会再指挥军队。

    所以安德刚才击穿的并非正式军阵,只是一支行军中的队伍,还是一上来,就突然失去指挥官的那种乌合之众。

    现在,在安德对面,却是已经完成阵列,做好战争准备的军队!

    真正的考验来了。

    不过,在这真正的考验前,安德先要面对一位骑士。

    人——全身铠甲包裹,头盔上只有眼睛的地方露出两条细缝,宽度大概可以插进一把小刀,连弓箭的箭头都射不进去;

    马——罩着只露出两只马眼的罩袍,罩袍下摆接近地面,至于罩袍下面的马甲到底是什么样子,从外面根本看不出来。

    不过从安德的角度正面看去,人家那匹马的横向宽度,要比安德坐下的这匹马、宽了至少有三分之一。

    两匹马这么一比,就像一位满身肌肉的健身壮汉,和坐在电脑前码字的苦逼作者一般。

    安德驱马前行,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。

    对面重铠骑士冲锋的气势,连地面都微微颤抖、沉重的马蹄将冬天坚硬如石的土地踏裂,一道火光从纯钢的骑士长枪枪柄延伸到枪尖,让四米长枪变得如同一根红色水晶——那是一柄火焰附魔骑士枪!

    一方是武装到牙齿,冲锋起来地动山摇的重装骑士;一方是身穿常服、手持木棍,肩膀上还蹲着一只黑猫的白板骑士。

    双方即将接触。

    红水晶一般的骑士长枪由竖立到放平,直指安德坐下战马的脖颈。

    马托里作为十级骑士,骑士对决经验更是丰富之极。

    他只要略微一看,就知道安德这匹战马是轻骑兵坐骑,根本没有经过骑士对冲的训练。

    骑士战马并不是光强壮就行的。马是活的动物,趋利避害求生存是生物的本能,骑士的战马要训练到哪怕前方是刀山火海,在骑士的命令下依然勇往直前才行。

    而轻骑兵一般负责侦查和骚扰,并不承担正面冲锋,因此轻骑兵战马不会有这方面的严格训练。

    马托里这一枪,就要惊吓安德的坐骑,让它为了回避长枪而失去控制。

    骑士作战,要是主人一心向前冲、战马却临阵后缩,那是这位骑士会有什么下场?

    即使对方这匹坐骑硬是傻大胆、半点不退,那也没关系。

    借助冲锋的力量,火焰附魔骑士枪足以穿透马颈、再把对面这位冒失鬼一并穿成串烧。

    “我将赐你以荣耀!”(我将让你光荣的死于骑士对决)马托里大吼。

    “谢谢,这荣耀还是你自己留着吧。”在冲锋中,安德的声音依然不紧不慢。

    安德双手一压一挑,长棍摇摆翻转,像一条毒龙,贴着马托里的骑士长枪盘绞而上。

    两马交错而过。

    枪弯!马倒!人飞!

    龙鳞藤看着像木棍,但它真的不是木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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