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章 擒王-《鲜血之座,黑铁之冠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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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长枪如林、盾甲如潮!

    击碎枪盾防线破入敌阵的安德愕然发现,周围的士兵不但没像前军一般四处逃散,反而长枪盾甲战斧双手剑、四面八方、长短结合一拥而上,大有将他淹没于此的趋势。

    这五百名士兵并非易特斯男爵手下的货色,而是哈洛克伯爵的老本,是哈洛克伯爵下大本钱训练打造的精锐,这样的士兵就算哈洛克伯爵也只有一千五百人。

    这些人中,每一名士兵都是哈洛克伯爵领民出身,全家老小都住在哈洛克伯爵的眼皮底下,忠诚无可置疑。在训练之余,隔三差五还得拉出去剿灭山贼、征讨不臣、趁火打劫、假扮盗贼————

    总而言之,这些人都是收入不菲职业士兵,而且见过真阵仗、手上沾过血的。

    尤其是这些站在队伍前列的精锐士兵,更是每一位都是三级以上的战士,全员配备了半身锁甲,有些士官甚至还配备了胸甲!(锁甲是金属的,比皮甲要贵多了,而胸甲就是无袖半身铠,是整块金属板,价格又比锁甲贵多了。)

    就算是奥德王国最精锐的那几只军团,除了奥德骑士团之外,平均武力水平也不过如此。

    (一级战士是没有缺胳膊少腿,敢拿起武器面对战斗就可以;二级战士就要有些武技,经过军事训练并身强体壮才行;至于三级战士,已经可以自称擅长某种武器,一个人摆平三五条壮汉毫无压力。)

    光是这一只精兵,就占据哈洛克伯爵手上三分之一力量,要不是为了抢在王室调兵施加压力之前吃掉整个汉克男爵领、造成既成事实,哈洛克伯爵根本不舍得把老本派出来。

    真以为奥德王室和各大贵族相亲相爱,亲如一家?

    贵族之间,有实力的时候你是好兄弟、是合作伙伴;没实力的时候你就是一块大肥肉,谁不上来咬一口?

    如果不是怕这只精锐队伍在攻击汉克男爵城堡的时候多有伤亡,哈洛克伯爵就不会出重金,邀请高等火系专精法师蒙斯特大师出手。

    “叱!”

    面对四面八方一拥而上的刀兵刃甲,安德怒喝一声,终于拿出了真材实学。

    掌中长棍突然从褐色转为纯白,那是白龙神罡灌入龙鳞藤、溢出表面的异象。

    胯下平平无奇的普通战马四蹄生出云烟,一瞬间如有神助,前冲的速度暴增一倍。

    棍影漫天席卷,白龙罡气激荡回转如大海漩涡,安德战马前方两丈之内枪崩剑碎,盾裂人飞——如此阵容、如此强兵,竟然丝毫不能阻挡他前进的脚步。

    “大骑士——”哈罗德叹息声仿佛呻吟。

    不过箭在弦上,不得不发。

    刚冲出步兵阵列的安德,就看见由五名骑士组成的冲锋战阵,在高等骑士哈罗德带领下,肩并肩如墙而进,五柄骑士长枪分指安德上下左右、胯下坐骑。

    “搅海翻天!”卷带风尘,一条长棍像是活过来的毒龙巨蟒一般,翻腾扭转着契入五柄骑士长枪之中!

    “嘡——————”长长的金铁交击声,是由无数次碰撞的声音组成,只是长棍和骑士长枪碰撞频率实在太高,才使得它变成了长长的一声。

    ‘搅海翻天’这一式,乃是安德总结出来,盗版踏阵枪法三大杀招之一,配合白龙罡气的刚柔变化,可以利用长枪的弹性在复数敌人之间反复折返,每一次碰撞,都会让长枪上卷挟的力量更强、速度更快,直到超出持枪者的掌控能力,或者是敌人的承受能力。

    显然,安德的掌控能力远胜这五位骑士的承受能力。

    像是有炸药在场中爆发,又像是梅花开放,五人五马分别朝五个不同方向侧倒、倒飞。

    一人一棍,战马前行,无可克当!

    第一次体会到在战场上肆意纵横滋味的安德,忍不住仰天长啸、意气风发!

    随着他这一声狂放的长啸,淡淡白色云气开始向四面八方蔓延,一种不知从何而来的恐惧感,突然沉甸甸的压在每个人心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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