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一行人很快便搭好了帐篷。 随后,雅各布开始招呼同伴们准备晚餐了。 他们带来了很多野外方便食品,补给是足足的,甚至,有两个同行者还拿着弓弩,射杀了几只山鸡回来,篝火一烤,香气扑鼻。 除开李秦千月之外,这一行人有六个男人,四个女人,看来都是越野的老玩家了,经常全世界各地自驾,对于一些野外的生存技巧也是无比熟悉。 而这所谓的野外生存,恰恰是李秦千月的弱项。 不过,在进入阿尔卑斯山之前之前,她也做了一些功课,知道通过什么道路可以最快的抵达黑暗之城……如果是只有她一个人赶路的话,那么艺高人胆大的李秦千月可能就日夜兼程了,根本不会停下来宿营。 “雅各布,你清理的这只鸡没有掏空内脏,这怎么吃啊,还有那么多的毛……” “山鸡的内脏是最好吃的,我是故意没这样做,肯德尔,我看你是米其林餐厅吃多了,你的胃已经不适合野外了吧?” “不不不,肯德尔的胃哪里是米其林吃多了,明明是女人吃多了的原因……” 一群人哈哈大笑。 他们开类似的荤段子的时候,并没有刻意回避李秦千月。 甚至,他们中的某些人,还会时不时地把目光投在这个华夏姑娘的脸上,把她的神情收入眼底。 李秦千月静静地坐在人群边上,眼神之中映着火光,也透着悠然神往。 这一路走走停停,从滚滚红尘中赤脚趟过,李秦千月放下了很多,也成长了很多。 或许,苏锐也想不到,现在的叶普岛大小姐,已经接近了他成名的地方了。 人这一生是分阶段的,以往常年生活在叶普岛上的李秦千月也很难想象,自己竟然有一天会出现在这阿尔卑斯山脉的深处。 相比较叶普岛的那些日子,李秦千月更喜欢现在的生活。 她不缺钱,但缺少经历,还好,人生还有时间,还来得及弥补。 “秦小姐,你为什么想去黑暗之城呢?”雅各布问道。 “我是想走一走世界上那些有趣的地方,在我看来,黑暗之城就很有趣。”李秦千月微笑着说道:“这是一座从来不会在任何公开发行的地图上所出现的城市,就是因为这个原因,所以更值得一去啊。” 而最真实的原因,则是因为——那一座城市,到处都是你的痕迹。 在别人看来,这是黑暗圣城。 在我看来,这是你的城。 此言一出,雅各布连连点头,眼睛里面都流露出了兴奋之色:“没错,那里就是黑暗世界的心脏,是我们地球的另外一个次元!” 当然,并不是所有人都赞同雅各布的话,团队里至少有三个人都对李秦千月流露出了嘲讽的目光。 “呵呵,黑暗之城有什么好看的?那里是残忍和血腥的聚集地,别有命去,没命回来了。”一个男人嘲讽地说道:“一看你这细皮嫩肉的姑娘,就没经历过社会的毒打。” 第(3/3)页